曬傷了還未復原。兩條手臂脫皮後呈現了菲律賓與印尼地圖。天氣潮濕,還有少許皮膚敏感的跡像。這幾天為峇里之旅搜尋用品,在Burt's Bees貨架找到這個Res-Q Ointment:
就是像無比膏/癢即消的物體,薰衣草、迷迭香成份可以紓緩皮膚上的紅腫與瘀傷,更聲稱可預防疤痕形成。我喜歡天然成份,對這種retro鐵盒包裝更無抗拒之力。至於好用與否,ok啦,體積細小,用來傍身非常方便就是了。
雖然距出發日還有兩個星期,人經已非常hyper,到旅行社買了套票跟著就搜購了一大堆零零星星:除了Res-Q Ointment外還有放護膚品的小空樽、最愛用的Hawaiian Tropic防水太陽油、日曬後用作紓緩的Banana Boat蘆薈啫喱、不可缺的旅遊書連地圖。在大陸山區時異常地想念大海,我要去衝浪,我要每天都泡海水。連逛街觀光購物都拋諸腦後。現在隔天去打泰拳,操fit啲,迎戰衝浪課程!
2009年07月05日 星期日
未出發先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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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7月04日 星期六
入境事務辦事處自助服務站
原來的護照快過期。誰料領事館的辦公時間只有半天,我因找不著出世紙而誤了時間,辦不成。續證要一千三百多,去到峇里還要付十元美金做落地簽證,又貴又麻煩。同樣要十個工作天,把心一橫,去申請特區護照。便宜四分一兼不用簽證,還有自助機器,不用填表、不用排隊、不用面對西口西面的職員。只要把身分證塞進去、把拇指按上去,用EPS刷卡付款,攪掂。
這個造型,不知是誰的好主意。那個眼睛與方型大嘴巴,加起來就像看牙醫時膽戰心驚的小孩。看著忍笑忍得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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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記無聊
2009年07月01日 星期三
出車?
念念不忘陽朔一役單車遊,老是有「不如出返架」的念頭。
學過電單車,在香港馬路上皮包鐵真的不是說笑。塵、廢氣、噪音、夏天戴頭盔會被焗死。摘下頭盔時看見自己的髮型會更想死。最討厭的是時常被「四個轆」欺負。曾經有一次,不知哪裡來的大膽子,學車途中我停在燈位處,對旁邊的客貨車師機豎中指(事實上我駕私家車的時候火爆起來也會做出這種事)。嚐過以上滋味後宣佈放棄。至於Rollerblade,要踩馬路還是行人路,我至今還是攪不清楚。而且,要揹著鞋子隨時更換也有點難度。應該無人會穿著直排輪走進餐廳罷。把它當休閒活動嗎?對不起,維園非海德公園,只有近天后那邊的蚊型滾軸溜冰場才准許玩。
單車界乎以上兩者之間,是代步的好工具。家住銅鑼灣,就經常煩惱去灣仔究竟要步行、坐電車、還是坐地鐵。要到一兩個地鐵站的距離的地方,單車其實是最佳選擇。
不禁在網上搜搜尋尋。先想到的,當然是最最classic的純白無印良品單車,然後就是摺疊單車。看見下面兩部Dahon出品,雙眼發亮。白色的叫Espresso,淺綠色的叫Briza D3。24"-26"直徑的輪子讓它們看起來比一般摺疊單車好多了。Dahon單車出名質量好但非常昂貴,加上街上人多車多,每天都見騎單車送外賣的伯伯對途人爆粗。還是得個睇字,想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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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遊東西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朋友說我像去了勞改
最大感想:從來只習慣下水,今回反過來要上山。在驚險旅程中撿回小命,無穿無爛,我要去裝香還神了。
同行的爆小姐經驗豐富,出發前做足資料搜集,而我就懶了下來。去旅行,一向是拖著有輪子的行李箱遊大城市。這次要肩揹大背包四處轉車、找旅店、上山,辛苦程度實在超出想像。內陸山區悶熱潮濕,頭頂著大太陽,可是晾在露台的衣服整天也乾不透。一時烏雲密佈,一時放晴,在估佢唔到的情況之下,懶得塗防曬就去租自行車,結果雙臂雙肩都曬傷了。過了近一個星期仍在脫皮,用太熱的水洗澡也會感到刺痛。
有條別名「洋人街/西街」的陽朔,名字真的沒有改錯,鬼地方是也。商業化把特色變了缺點。詳情我也不願再說,總之,國內所有旅遊業發達的景點,都容易被污染得體無完膚。深山裡的梯田暫時還好,可是村民為了方便遊客,已經由山腳的平路開始修建石屎路了。雖然我在行山時曾經因為太辛苦而不停在心裡罵髒話(口裡說不出,因為已上氣不接下氣),但如果將來梯田裡不規則的石板路全變了工整而不自然的混凝土梯級,任誰也能輕鬆的走上山頂,美麗風景就不再矜貴。
遊玩六天,帶回八個手鐲與一條狀似地布的圍巾。除了兩個個人創舉--騎自行車疾走公路與攀上海拔1100米的梯田以外,這回是買東西買得最少的一個trip。不要問我為何同款的要買兩隻,差不多款的要買三隻,連看上去不太特別的圍巾都要買一條。去旅遊時發現無嘢值得買的時候,頹爆。到了最後一天,就是見甚麼買甚麼。全部手鐲,純銀的,加起來才二百多人民幣,圍巾才三十,點解唔買先?
by suga @ 05:23 0 comment(s)
2009年06月18日 星期四
2009年06月15日 星期一
2009年06月14日 星期日
2009年06月06日 星期六
veritas inlustrat
死蠢白痴無腦EQ低無智慧只懂直線思考唔識轉彎後知後覺衝動火爆火遮眼以牙還牙屈喺屋企一肚氣自己嬲自己自己打自己為何要做受害者為何要俾人食住為何不能反守為攻為何原地踏步為何無學精君子報仇十年未晚是廢話既然有仇必報就要立即做不要等不要等直拳也好勾拳也好膝撞也好其實起飛腳亦得草草了結不如早早了結被奸人所害還說得過去但被蠢人所害不如自我了斷但時辰未到唯有拚死一搏我死唔緊要不過要死也要你陪葬沒錯這是百分百的純粹憎恨我要徹底地把你打敗然後我才有重生的一天
by suga @ 05:00 0 comment(s)
tag(s): 發爛渣
前晚的後話
第一次親身參與公開體育活動,孤陋寡聞。
七時半在伊館坐下,盤算著甚麼時候離開,去維園。接近八時,師儀現身,叫觀眾起立,要奏國歌。我滿腦子問號地站起來,心想,泰拳拳賽,要奏泰國國歌嗎?
原來是中國國歌。
六月四日是甚麼日子,一個將要去維園悼念活動的人,事前竟然為了中國國歌起立。
好諷刺。
回過神來想坐下的時候,國歌都差不多奏完了。
by suga @ 01:51 0 comment(s)
兩難
AB餐只可二選一。不論選了甚麼我也覺不滿。
魔鬼與妖怪執著我的兩臂不放,各自向相反方向拉扯。
不論最後到了哪邊,我都變得不完整。
都要失掉一部份的自己。
整天在憎恨與忿怒中渡過。
我憎恨整件事,我憎恨你,我憎恨我。
by suga @ 00:25 0 comment(s)
tag(s): 發爛渣
2009年06月05日 星期五
2009年06月04日 星期四
陶傑-紅鞋子(轉載)
2009年05月14日 蘋果日報
有沒有在街頭,腳踢紅塵的千萬對運動鞋之外,發現過一個穿紅鞋子的女子?
女人到了三十歲,未婚,配上一襲米黃色的衣裙,着一對紅鞋子,能把自己穿成一則傳奇。
因為一對深紅色的鞋子,在人海之中,永遠都那麼 Intriguing:平底,不要絲襪,配一隻黃色的藤箱,分不清是野餐盒子,手袋還是書包,一頭深栗色新燙的長髮,一點紅唇遙相呼應。這就是個人風格,昂首走在街上,這個女子是不是美麗絕色,有何相干?因為她穿出了自我。
在一個大城市,在衣着上,穿出自我,是民主最原始的基礎。因為一個女人的性格,能不受鋪天蓋地的廣告、代言人和贊助商的洗腦左右,能撇開婦女雜誌主編每年傳播米蘭巴黎時裝品牌發出的諭令影響,完全由自己做主:衣服的顏色、剪裁、手工,經過主人的一番心思,這就是性格獨立的表現。
自由,是從女人的衣着上最先體現的。英國哲學家柏林(Isaiah Berlin)論自由,有很淺白的洞見:
「自由(liberty)是什麼?就是我在生活中的決定,由我自己作出,不倚賴於外部的力量。我想成為自己,而不是其他人的工具。我是 subject,而不是 object。我的行動,由我自己的感覺和理性來支配,不是外面其他人的意志能擺布。我是 somebody不是 nobody。我是做事的人(doer),我決定(deciding),不是由別人來決定(not being decided for)。我是我自己的司令,而不是別人野蠻、驅策、擺布的奴隸。」
先不要說言論和思想自由,這些太高深了。香港的年輕女人,可不可以擺脫薛凱琪、周汶錡、林志玲等一大堆護膚品和洗頭水的模子?可不可以在公眾場合說話時,不要那麼 TVB腔?窮的時候,可不可以不穿波鞋,有了一點錢,可不可以都不用LV?
因為這些都是別人-廣告商、代言人、八卦周刊,來替你作出的決定,美其名,叫做「潮流」。人要自由,可不可以首先在低一點的層次,在衣着、鞋子、飾物上反潮流,例如,不用同一樣的手提電話繩子?
解決這一樣,再講高深的,可以嗎?例如,先扔掉一雙雙波鞋,換一對,say,充滿慾望感的紅鞋子。
by suga @ 00:55 0 comment(s)
tag(s): 穿紅綠
2009年06月03日 星期三
冤家
買iMac是落實的了。待backup完成之後就與該死的微軟永別。微軟者,無能也。去年買Zen X-Fi的時候已經聽聞Creative與蘋果水火不容。當時不知道這部快有四年歷史的爛機將命不久矣,故沒有理會。現在一看之下,原來是真的。
by suga @ 03:06 0 comment(s)
tag(s): 發爛渣
2009年05月31日 星期日
今年六四,很忙
晚上去看拳賽,然後飛奔去維園參加集會。配搭是有點奇怪可是撞期了也無辦法。
拳賽的票比演唱會更貴,最貴的要八百大元,誰去看?買了二百的,為的是看師傅Teelek與Ton的比賽。話說,「必勝」的泰文怎樣說?
完場之後去維園應該還趕得及罷。二十年前,有些事,發生過就是發生過。人証物証俱在,唔係話「你睇我唔到」就可以一筆勾消。有些人用歪理轉移視線;有些人怕得罪要人而自我審查。我不諳政治,但這等大是大非,任誰也懂得分辦。
今年六四,我希望Teelek與Ton都能夠勝出比賽。更希望,我們以後再不必每年聚在維園要求平反。
by suga @ 00:49 0 comment(s)
2009年05月30日 星期六
把自己買回來
一百毫升的香水,要花兩年時間才用得掉。幹掉整瓶零七年限量版的Stella McCartney Sheer,對於貪新忘舊的我來說算是一個紀錄了。忘了是誰人說的(亦舒?林燕妮?zz?):一個女人,找到屬於自己的香水,就該stick to it。那是屬於自己的味道、性格、性情,堅持如一的。香水轉換得太多太頻密,就連自我也迷失了。大意如此,雖說有點誇張,但我非常贊同。與某人分道揚鑣之後曾經想衝動地把兩瓶Stella McCartney連周邊產品,包括body lotion、body scrub、shower cream及deodorant spray一拼倒進垃圾箱。然而,那個味道早已成為我的其中一部份。為什麼我要把自己捨棄?別人不識貨由他去,要是因此連自己也嫌棄自己,就真的非常可恥。
結論是,我又可以有個去購物的理由了!
買香水當然要去連卡佛,順便為積分卡進帳。今年的限量版Sheer,比零七年的稍甜一點,如常地只有一個大小的eau de toilette選擇。有一點我是怎麼想也不明白,Stella McCartney身為一個注重環保的設計師,吃素、不用皮革、推出有機護膚品,偏偏就容許這麼浪費的包裝。我買一支Sheer、一支小號classic,加起來超過六百塊有贈品附送。「驗貨」的時候,附送的化妝袋和便攜式atomizer有層層疊疊的硬盒與雪梨紙包裹著,還綁了絲帶。我想說,化妝袋這麼醜好心就算把啦。
更好笑的是,所有東西都放進紙袋了,售貨小姐突然從抽屜裡找了這個絲帶花,叫我回家自行繫上去!我以為那只是陳列品的裝飾。漂亮是漂亮,可是礙事的東西,其實只不過是一件垃圾。打開蓋子的時候,絲帶花一定會跌出來的。
下面的是全家福,大號的classic與右邊的零七年Sheer都空空如也了。這個香水我會一直用下去哪。題外話,零八年的Sheer仍然有售(不好賣?),不過沒有陳列,要開口問才有。個人來說就不甚喜歡那種木的味道。
by suga @ 22:00 0 comment(s)
tag(s): bits n' pieces, 塗花臉, 穿紅綠



